校工会举办校情通报会 解读《复旦大学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发布时间:2014-06-24  [ 阅读:次  |  编辑作者: ]

620下午,六届教代会第五场校情通报会在工会多功能厅召开。常务副校长陈晓漫对学校近期出台的《复旦大学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了政策解读。学校各院系、职能部门、附属医院及相关单位的分管领导、办公室主任、教代会代表等80余人出席会议

点击查看原图

陈校长围绕当前高校国有资产管理的现状、学校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问题及成因分析、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的基本对策及改革的总体思路等方面内容作了通报。我校根据财政部、教育部有关高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规定,结合学校资产管理的现状,落实校第十四届党代会精神,做到科学化和精细化管理相结合,完成学校国有资产的顶层设计,在基于大资产概念的前提下,学校制订并出台《复旦大学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制度建设和信息化管理为两大抓手,实现学校资产管理全业务覆盖、全资产管理、全周期管理、跨部门协同的总体设计。《办法》共十一章59条。其中明确了国有资产概念及表现形式等内容,明确资产管理处是学校国有资产的综合管理部门。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长期投资、待处置资产等8大类资产分别归口到财务处、资产管理处、总务处、图书馆、档案馆、博物馆、基建处、学校办公室、科技处、文科科研处、医学科研管理办公室、经营性资产管理委员、复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会、外联处等15个部门实行管理,并明确了归口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办法》对二级管理职责的范围和内容、归口管理部门与使用单位管理边界、资产使用及处置的审批标准及决策流程等内容也作了规定。

陈校长指出,学校将通过建立资产的配置标准体系,使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开展清产核资,使资产的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建立成本核算和分摊机制,推动资产的有偿使用;加强经营性资产和出租出借资产管理,使安全完整与注重绩效相结合;简政放权,推进资产的二级管理等一系列措施推动资产管理改革。期望全校严格执行《办法》规定,各归口管理部门和各资产使用单位互相理解、互相支持、密切配合,以大幅提升学校的资产管理水平。

最后,与会同志与资产处负责人进行了沟通交流。

供稿:校工会办公室

Copyright©2014    复旦大学工会    地址:上海市国年路275弄7号    电话:021-65643314    传真:021-65644678    邮编:200433    邮箱:gonghui@fudan.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