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大学工会办公用品采购与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1-12-21  [ 阅读:次  |  编辑作者: ]


  为加强办公用品管理,控制费用开支,规范办公用品的采购与使用,本着勤俭节约和有利于工作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办公室负责工会办公用品的采购、保管、发放等管理工作,并设专人负责办公用品的验收、入库、发放与统计等管理工作。

  二、各工作人员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到办公室申领办公用品。办公用品一般由本人领取,也可委托其他同志领取,经手人须签字。

  三、需到复旦科教器材供应服务中心领取物品的,到办公室主任处登记,办公室主任负责审核并报分管副主席审批后,由办公室统一领取。

  四、办公用品实行限额管理办法。领用办公用品单件限额为1000元,特殊情况超过限额的,须写出书面报告说明情况,交由办公室主任负责登记、审定并报常务副主席审批后,作为附件随领用清单报送办公室备案。

  五、因活动临时急需的办公用品,直接采购后由经办人填写《领用清单》,并在备注栏内注明急需领用的原因,经办公室主任审核同意后交常务副主席签字同意,再进行经费结算。

  六、办公用品实行专人管理。入库时,保管人员要对其质量和数量进行核对和验收,并进行登记(品名、数量、单价、进货单位等),采购经办人和保管发放人对所购物品清点无误,分别在清单上签字。

  七、办公用品验收入库后,经常务副主席签字,财务人员按清单和发票进行审核报销。

  八、办公用品达到固定资产额度,如需报废,履行固定资产报废审批流程。

  九、办公室整理办公用品领用清单,每月在主席办公会议上予以通报。

  该办法由2021年12月20日工会主席会议审议通过执行。





                                   复旦大学工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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