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2016年度复旦大学“优秀工会积极分子”、“优秀基层工会主席”和“心系工会工作的好领导”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0-28  [ 阅读:次  |  编辑作者: ]

中国教育工会复旦大学委员会

复工字201610直接连接符 2


关于做好2015-2016年度复旦大学

优秀工会积极分子”、“优秀基层工会主席”

和“心系工会工作的好领导”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基层工会:

为激励广大教职工和全体工会会员在做好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工作的同时,积极投身于工会工作,热心为广大教职工服务,为实现中国梦、复旦梦做贡献,校工会决定在全校工会会员中开展2015—2016年度复旦大学“优秀工会积极分子”、“优秀基层工会主席”和“心系工会工作的好领导”的评选、表彰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优秀工会积极分子”在全校在职的工会会员(含非在编工会会员)中评选产生;“优秀基层工会主席”在当选先进“教工之家”的基层工会主席中产生;“心系工会工作的好领导”在当选先进“教工之家”的单位党政领导中产生。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工会积极分子”评选条件

1.热心工会工作。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能热心于学校以及所在单位工会的各项工作;

2.参与意识强。能积极参与校、院(系)的民主管理事务和各级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表现突出;

3.具有奉献精神。能热心为教职工服务,受教职工好评;

4.原则上需在复旦大学工作满2年以上。

(二)“优秀基层工会主席”、“心系工会工作的好领导”的评选条件

凡当选2015—2016年度复旦大学先进“教工之家”(评选要求见【复工字〔20169号】文)的基层工会主席(需在本岗位工作满2年以上)可自然入围“优秀基层工会主席”候选人,所在单位可推荐一名党政领导作为“心系工会工作的好领导”候选人。

三、申报比例

校工会根据各单位工会会员总数的10%下达参评“优秀工会积极分子”的名额(含基层工会干部)。具体名额分配详见附表。

四、申报程序

(一)优秀工会积极分子

1. 由各单位工会小组讨论、酝酿、推荐,产生初评名单报基层工会;

2. 各基层工会根据评选标准和分配名额,在小组推荐基础上产生本单位申报名单,并报本单位分党委(总支、直属支部)审批同意;

3. 填写《复旦大学优秀工会积极分子申报表》,由基层工会主席签署意见并报校工会;

4. 校工会组织评审小组审定。

(二)心系工会工作的好领导

1. 由当选“先进教工之家”的基层工会推荐一名党政领导,并报本单位分党委(总支、直属支部)审批同意;

2. 填写《复旦大学心系工会工作的好领导申报表》,由基层工会主席签署意见并报校工会;

3. 校工会组织评审小组审定。

(三)优秀基层工会主席

当选“先进教工之家”的基层工会主席原则上即为优秀基层工会主席候选人。

五、工作进程

1.1129日(周二)前,各部门工会将材料及名单报校工会,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2.12月上旬,组织评审;

3.学期结束前,举行表彰大会,颁发《荣誉证书》及奖品。



注:有关《申报表》请从校工会网页下载:gonghui@fudan.edu.cn



              中国教育工会复旦大学委员会

                 二〇一六年十月十九日



主题词:优秀工会积极分子 评选 通知

抄送:各分党委、总(直)支

复旦大学工会办公室                       201610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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