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做好2013-2014年度复旦大学“优秀工会积极分子”、“优秀部门工会主席”和“心系工会工作好领导”评选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3-2014年度复旦大学“优秀工会积极分子”、 “优秀部门工会主席”和“心系工会工作的好领导”评选工作的通知 【复工字〔2014〕21号】 各二级工会: 为激励广大教职工和全体工会会员在做好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工作的同时,积极投身于工会工作,热心为广大教职工服务,为实现伟大复旦梦做贡献,校工会决定在全校工会会员中开展2013—2014年度复旦大学“优秀工会积极分子”、“优秀部门工会主席”和“心系工会工作的好领导”的评选、表彰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优秀工会积极分子”在全校在职的工会会员(含非在编工会会员)中评选产生;“优秀部门工会主席”在当选先进“教工之家”的部门工会主席中评选产生;“心系工会工作的好领导”在当选先进“教工之家”的单位党政领导中评选产生。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工会积极分子”评选条件 1.热心工会工作。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能热心于校、部门工会的各项工作; 2.参与意识强。能积极参与校、院(系)的民主管理事务和各级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表现突出; 3.具有奉献精神。能热心为教职工服务,受教职工好评; 4.原则上需在复旦大学工作满2年以上。 (二)“优秀部门工会主席”、“心系工会工作的好领导”的评选条件 凡当选2013—2014年度复旦大学先进“教工之家”(评选要求见【复工字(2014)2号】文)的部门工会主席(需在本岗位工作满2年以上)可自然入围“优秀部门工会主席”候选人,所在单位可推荐一名党政领导作为“心系工会工作的好领导”候选人。 三、申报比例 校工会根据各单位工会会员总数的4%下达参评“优秀工会积极分子”的名额(含部门工会干部)。具体名额分配详见附表。 四、申报程序 (一)优秀工会积极分子 1. 由基层部门工会小组讨论、酝酿、推荐,产生初评名单报部门工会; 2. 各部门工会根据评选标准和分配名额,在基层推荐基础上产生本单位申报名单,并报本单位党组织(分党委、总支、直属支部)审批同意; 3. 填写《复旦大学优秀工会积极分子申报表》,由部门工会主席签署意见并报校工会; 4. 校工会组织评审小组审定。 (二)心系工会工作的好领导 1. 由当选“先进教工之家”的部门工会推荐一名党政领导,并报本单位党组织(分党委、总支、直属支部)审批同意; 2. 填写《复旦大学心系工会工作的好领导申报表》,由部门工会主席签署意见并报校工会; 3. 校工会组织评审小组审定。 (三)优秀部门工会主席 由校工会组织评审小组在当选“先进教工之家”的部门工会主席中评选产生。 五、工作进程 1.12月31日(周三)前,各部门工会将材料及名单报校工会,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2.2015年1月上旬,组织评审; 3.学期结束前,举行表彰大会,颁发《荣誉证书》及奖品。 (注:有关《申报表》请从校工会网页下载) 中国教育工会复旦大学委员会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表格下载: |
|